(刊于弘誓双月刊第79期)
从胚胎取得研究用的多能性干细胞,大都有夺取胚胎(或胎儿)生命之嫌。
天主教坚持胚胎是人,任何以人工方式终止胚胎(或胎儿)生命之医疗行为,都是不被天主教庭之所许可的。
佛教可直下依“众生平等”之理据,强调:不管胚胎是不是“人”,只要它已是“生命”,利用它就有“杀生”的道德之恶。
再者,生命的始点,确实是从精卵结合的一刻就开始的。处于胚胎状态的众生,因为觉知苦乐的感官尚未育成,所以只有“不苦不乐受”。遵行“不杀生戒”的佛弟子,当然无法认同夺取胚胎生命的行为。
生命科学的研究,几乎是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在进展中,让人们毫无喘息的余地。各国政府与科学家唯恐研究成果落于人后,大企业家就更是相准了生物技术在医药、农业、食品等各方面的应用,所潜在的无限商机。伴随着“基因医疗”(genetic medicine)与“再生医疗”(regenerative medicine),一场前所未有的医疗革命,业已悄然展开。
然而,随着人类干细胞(human stem cells)研究中,选殖(或称“复制”,cloning)技术之逐渐成熟,相关的伦理、法律等议题便逐渐浮现了。“人类治疗选殖”(或“人类治疗性复制”,human therapeutic cloning)虽然嘉惠病患的目的较无争议,但不免涉及胚胎来源的问题,至于“人类生殖选殖”(或“人类生殖性复制”,human reproductive cloning),则更是令人质疑其目的的正当性,而且在生物、心理、法律、社会、宗教各个层面引起了巨大的伦理争议。
二、人类干细胞之种类与来源
干细胞(stem cells)属于非特化细胞(unspecialized cells),在生物细胞发育阶段,属于较原始时期。干细胞存在于胚胎、胎儿组织、出生婴儿的脐带血及某些成人组织(例如骨髓)中,是生物体内尚未分化成特定细胞类型(例如神经、肌肉、骨骼、结缔……等细胞)的最根本细胞,它们有自我增生复制的能力,并具有进一步分化发展出特化细胞、组织与器官的潜能。后者可以补充因经常性耗损或受伤而死亡的细胞,例如:表皮细胞、肝细胞和血球细胞等。
(一)干细胞依其功能可大分为三:
1.全能性干细胞(Totipotent stem cells):
具有发育成一个完整生物个体的完全能力之细胞。当单一细胞的受精卵发展成整个个体,受精卵即代表 totipotent(具有完全能力的)。在生物学中,不只是受精卵,一个受精卵成等比级数分裂成二个、四个、八个细胞之时,此八个中之任何一个细胞植入成******性子宫之中,均可发育成单独而完整的个体,所以都是全能性干细胞。Totipotent stem cells时期大约只维持四天。
2.多能性干细胞(pluripotent stem cells):
可分化成人体所有特定组织的干细胞,如血液干细胞(heamatopoitic stem cells)、神经干细胞(neural stem cells)、皮肤干细胞(skin stem cells)等等。
约在受精后最初几天,经几次细胞分裂周期后,Totipotent 细胞开始形成胚囊(blastocyst),胚囊包括外层之滋养层细胞(trophoblast cells)及内衬于其下的内细胞质块(inner cell mass),中间有个囊腔。外层细胞将和子宫壁结合,发育成胎盘及其他支撑组织,供应胚胎发育所需的养分。内细胞质块的细胞即为pluripotent,这些特定之干细胞,仅能发育成为身体的各种组织细胞,并不能构筑成为一个完整的个体。在早期胚胎发育上极为重要,儿童和成人身上仍然可以发现,但含量非常稀少。
3.特定功能干细胞(Multipotent stem cells):成熟组织(如骨髓)之干细胞,仅具某特定功能的分化能力。
(二)干细胞的种类:
1.ES细胞——胚胎干细胞(embryonic stem cells)
当精子与卵子结合成为受精卵并持续分裂后,约五、六日左右,即进入所谓胚囊期。ES细胞,即指从胚囊之内部细胞质块中所分离而培养的细胞,具有自我增生复制能力,亦可分化成各种细胞、组织或器官,故亦被称为“万能细胞”。它的来源有不孕症患者接受体外受精(IVF)后过剩的胚胎,也有专为研究用而由捐赠的配子制造出来的胚胎。
2.EG细胞——胚胎生殖细胞(embryonic germ cells)
从受精后约五至九周时之“胎儿”原始生殖细胞(primordial germ cells, pGC)中分离出来,而在特定条件下加以培养,使其增殖而获得的细胞,名为EG细胞。原始生殖细胞,系制造将来成为精子或卵子等生殖细胞的枝干细胞(stem cells)。EG细胞同样具有自我增生复制能力,可分化成各种组织或器官的细胞。它的来源大都是妊娠中止(流产)的胎儿,可取出其卵巢或睾丸组织进一步培养而成。
3.体细胞核转植(somatic cell nuclear transfer, SCNT)
无需通过精子即发展胚胎,称单性生殖(parthenogenesis),这是分离多能性干细胞的另一种方式。在SCNT的实验中,研究者把正常的人或动物的卵细胞的细胞核取出,加入营养液在培养基内培育,接着在严密的实验室条件下,把体细胞置入培养皿中的卵细胞旁,让二者融合为一,此一融合细胞即具有完全的干细胞特性,也就是完整潜能。这些完整潜能细胞不久后会发育成一个胚囊。取自这个胚囊的内细胞质块,在理论上也会发育成一系列的多能性干细胞。
截至目前为止,单性生殖胚胎在放入子宫之后,并不会成长完整的婴孩,因此在取出干细胞以后,不会夺取任何生命。未受精卵只有一套染色体,它排出另一套染色体以等待与精子结合时,接受它的染色体。单性生殖的作法是:诱使未受精卵取回原本?弃的那一套染色体,从而拥有两套染色体,像正常细胞一样地成长。这项研究有可能会减少干细胞研究的争议。
4.成人干细胞(adult stem cells)
在小孩或成人身上,可以发现多能性干细胞的存在。例如血液干细胞,在每一个小孩和成人的骨髓中大量存在;即使周边循环之血液中,仍可检测出血液干细胞,但是其含量非常稀少。目前外科手术使用的“骨髓移植”,主要就是将HLA-typing相同(避免发生免疫排斥)的骨髓细胞,从健康人身上移植至病患身上,恢复病患之造血和免疫功能。
三、人类干细胞的应用领域
干细胞对于药物开发和药物安全测试带来了新的理念。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可以用特定干细胞进行分析和筛选;具有强烈争议性的动物实验或人体实验或可因此而大幅减量,如此或可减少生命的损失。利用源源不断复制出来的细胞或组织,进行所谓的“细胞治疗”(cell therapies),这将有助于治疗遗传性、神经性或血液性疾病,如巴金森症、阿兹海默症、脊柱损伤、中风、烧伤、心脏病、糖尿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细胞坏死等。在结合体外受精、无性复制、基因治疗等医疗技术的情况下,干细胞或许能制造出无需担心异体排斥,且具有病人自身遗传讯息的正常所需器官,病人既无须仰赖他者捐赠器官,这也无形中解决了一些器官移植所需面对的伦理难题。
当前合法取得干细胞主要由两大途径:合法堕胎后的胎儿细胞(EG细胞)以及因不孕症治疗后欲销毁的胚胎细胞(ES细胞)。至于体细胞核转植(SCNT)的方式,虽然较不涉及“夺取胚胎生命”的争议,但是稍一不慎,则将涉及生殖性复制,或是异种结合(以它种动物的卵细胞来取代人类卵细胞)的医疗性复制伦理争议较大,所以一般多不采用。然则以胚胎干细胞为主的干细胞来源,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这已成为当前医学界与伦理学界所关注的课题。
近年来,研究人员已发现了一些新的干细胞来源:
一、初生儿脐带血:从初生儿脐带血中分离体干细胞,在技术面无需毁损生命,而且已考虑到病人组织相容性的需求,不必担心细胞退化,这无论是在伦理上或免疫医疗考量上,都是比胚胎干细胞更好的替代方案,同时也已经在多种癌症治疗中获得成效,效果最显著的是血癌治疗。
二、成体干细胞(adult stem cell):
在儿童和成人组织中存在的多能性干细胞,统称“成体干细胞”。例如:骨髓成体干细胞,在合适的体内、外环境中可长期生长,也可分化成骨细胞、软骨细胞、脂肪细胞、平滑肌细胞、成纤维细胞、骨髓基质细胞及多种血管内皮细胞……。成体干细胞这种跨系统分化特性称?“可塑性”(plasticity)。目前仍然难以完全取代胚胎干细胞的地位。
实际上,以目前的知识与技术能力而言,仍然需要新的胚胎干细胞,才能提供足够的数量,以供研究及临床使用。以临床方面的个案为例:治疗一个病患的材料,需要大约五到六个流产的胎儿。如巴金森氏病患(parkinson's disease),单是美国就有一百万例,将永远不会有足够的流产胎儿供应使用。
综上所述可知:除了体细胞核转植之外,所有胚胎干细胞研究都有夺取胚胎(或胎儿)生命之嫌。
(一)神学观点
依基督宗教“创造论”的观点,人是地面上唯一天主依其肖像所创造的受造物,因此人的生命有着其他动物所不可比拟的“神圣性”,任何以人工方式终止人的生命之医疗行为,无论是堕胎、安乐死、人工受孕的胚胎筛检,都是不被天主教廷之所许可的;但这些终止生命的措施若用在动物身上,则因其不涉及“神圣性”被侵损的问题,教廷并无异议。辅大神学院院长兼生命伦理中心主任艾立勤神父,充份表达了天主教在这方面坚定的立场——胚胎是人:
“基于一贯坚持‘胚胎自其第一刻起即有人的尊严’,反对这种为研究干细胞而复制胚胎并加以杀害的功利行径。故简言之,透过现代生物学的研究,我们更能肯定地说:‘人的生命自其孕育、出生、长大、成熟、衰老以致死亡,是一个连续、毫无中断的过程,是自始即拥有人性尊严的一位人’。因此,‘胚胎应受到符合人性尊严的对待’自是无庸置疑的。”
既然胚胎是人,那么,有两个基本伦理原则即应遵从,即:1.人不是工具,人是目的性的存在,是自我实现的目标;2.你不可杀害无辜的人。前者符应康德的义务论(deontology),后者则是基督宗教的“十诫”之一。他并将胚胎干细胞实验比拟作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科学家在中国境内施行的活人实验,以及德国纳粹对犹太人所进行的人体试验等行径:
“当前的胚胎干细胞实验是不道德的。……使用人类胚胎的干细胞研究虽然可以促使科学进步,可以帮助许多身受疾病折磨的病患,但它就如同当时日本与德国科学家加诸于中国人与犹太人身上的实验般是道德上不可接受的……。至于有人认为依照法令,一些不孕症治疗所剩下的多余胚胎,冷冻期限一到即会被销毁,何不拿来做实验?然而即使我们不去论究人工生殖技术产生大量胚胎及其引发的保存销毁等问题,事实上单就上述的思考逻辑观之,就能发现这与纳粹把迟早要被送进煤气室的犹太人当作实验品,以及日军把囚捕的中国人拿来做各种实验,以便在死前予以充分利用的心态有着相同的理由,因而同样是站不住脚的。”
(三)科学界的看法
在美国,部份科学家一直希望能用全美不孕症诊所总共十万多个“多余的”冷冻胚胎(orphan embryo)来培养干细胞。他们认为,这些组织不是继续冷冻,就是最后被销毁,为了避免浪费,并追求人类福祉,应该善加利用。这显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科学家内心期望之高,他们甚至认为,唯有胚胎干细胞才是“修补医学”的希望所寄。
在法律上,国际社会严格禁止以生殖为目的的复制人行为,但是对于医疗为目的而复制胚胎干细胞则相对地宽容许多。美国生殖学伦理委员会认为,对于前胚胎(pre-embryo)与胚胎的伦理态度应该有所差别。英国沃诺克委员会(Warnock Committee)则建议:卵子受精后十四天内的胚胎发育尚在二胚层阶段,此前胚胎尚属一般生物细胞,没有神经系统与大脑,故无知觉亦无感觉,不具“人”的道德意义,胚胎研究可在此时进行。利用这种体外受精?生的胚胎干细胞进行研究和临床治疗,并不违反伦理道德。德国是欧洲禁止胚胎干细胞研究最严格的国家,但是现在则开放进口所谓“多余的”hES细胞,这项规定基于:ES细胞的获取和使用在伦理上是不同的。
所幸仍有部份科学家倾向于成体干细胞的研究,他们宣称胚胎研究为时过早。第一、成体干细胞用于自体,比较没有胚胎干细胞所引发的伦理争议。第二、胚胎干细胞在运用上必须克服排斥、免疫等障碍,而成体干细胞由于是自体运用,所以不致形成排斥。第三、在某些动物实验中,发现胚胎干细胞潜在有将来形成肿瘤的危险性,变成癌症,而成体干细胞则无此隐忧。第四、体外培养的胚胎干细胞是否可以等同于体内培养的细胞,进而发挥相同的功能,其实科学界并不是那么乐观,特别现今胚胎仍用老鼠喂食,长成之组织可能含有老鼠基因。第五、慎防滑坡理论,一旦胚胎干细胞研究成功,届时复制人的技术必随同发展成熟。
(四)产业界的观点
根据估计,“近二年干细胞医疗市场的全球潜在力约八百亿美元。预测在2020年前后,全球潜在市场更可高达每年约四千亿美元。”由此可见,干细胞是一个潜力十足的新兴产业。
不仅如此,观察未来干细胞的竞争,必定从科学家之间提高为国与国间的竞争。最令人瞩目的是新加坡,在一年之中,新加坡政府开放法规,并大笔投资新加坡币三十亿元推动胚胎干细胞研究,更建立跨国合作机制,聘请顶级科学家,包括制造桃莉羊(DOLLY SHEEP)的团队。美国更是不遑多让,在禁令下仍然公开或秘密地进行胚胎干细胞研究,从未中断。最近产业界才获得一个令他们兴奋的消息,因为Rockfeller大学的Sato等研究人员有了大突破,发现只要加上BIO,便可以使胚胎干细胞无限制地繁殖,并保留其多元分化之潜能。
五、佛法向度的伦理探索综上所述,神学界的教义认:受精卵生的那一瞬,就已是人类诞生的始点(starting point);因此,破坏胚囊就意味着扼杀一个人,所以胚胎干细胞的分离、研究及应用都是违反伦理道德的。而哲学界、科学界却是众说纷纭,没有一致的想法。唯有产业界不论道德问题,一致地等着分吃蕴含无限商机的大饼。这显示胚胎的“道德地位”是具有争议性的复杂问题。
在此,佛教明确表态,抛开“胚胎是不是人”的争议葛藤,直下依“众生平等”之理据,强调:不管胚胎是不是“人”,只要它已是“生命”,利用它就有“杀生”的道德之恶!
(一)胚胎生命的“始点”与促成一期生命的因缘
依佛法以观,生命本身的“我爱”(梵?tma-sneha)与“业”(梵karma),促使了生命一期又一期的受生(佛教称之为“流转”,亦即一般所称“轮回”)。“爱”即我爱,对自我的深固执着,可说是生命受生的第一序动力;其次,生命无始所造之“业”有无量数,但已成熟的业,会成为受生的第二序动力,决定着生命的受生形体与受生处所。易言之,“爱”是动力因,“业”则为质料因。
佛教的经论之中,生命的始点确实是从精卵结合的一刻就开始的。《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大宝积经》与《瑜伽师地论》在这部分说得非常详尽。兹综合此诸佛典之记载,摘要并以白话叙述如下:
正常的******生殖,必须具足三缘方入母胎:父缘、母缘、增长感子之业。但是单性生殖(如变形虫、草履虫之类,或是今之复制技术)则不须具足此三缘,直接透过自体分裂,或是“体细胞核转植”技术,即可产生完整而独立的新生命。
入胎众生在胎藏之中,历经八个阶段。每一阶段胞胎的成长情形,《瑜伽师地论》中均作解说,八位如下:
一、羯罗蓝位(梵 kalala),译作凝滑。指受胎后之七日间。
二、遏部昙位(梵 arbuda),译作疱结。指受胎后之二七日(十四天)内,此时其形如疮疱。(以上二位,即是受精后十四日以内,亦即当前法令许可取得合法胚胎干细胞的时限)
三、闭尸位(梵 pesh?),译作聚血或软肉。受胎后之三七日(二十一天)内,其状如聚血。
四、键南位(梵 ghana),译作凝厚。受胎后之四七日(二十八天)内,其形渐渐坚固,有身、意二根(“根”即感官),但是尚未具足眼、耳、鼻、舌四根。
五、钵罗赊佉位(梵 prash?kh?),受胎后之五七日(三十五天)内,肉团增长,始现四肢及身躯之相。
六、发毛爪位,受胎后之六七日(四十二天)内,已生毛发指爪。
七、根位,受胎后之七七日(四十九天)内,眼、耳、鼻、舌四根圆满具备。
八、形位,受胎至八七日(五十六天)以后,形相完备。
虽然佛典亦已证明:初期的胚胎由于支分未具,并不能觉知苦乐,但这并不表示,利用这些胚胎不会具足“杀生”要件(至于胚胎是不是“人”?具不具足“人”的内在价值?这些争议可先暂置一边)。例如:昏死过去的人或动物,同样无法觉知苦乐,但令其断命依然犯“杀生”过,毁损胚胎的情形是类同的。
(二)胚胎生命的内在价值
综上所述,佛教对胚胎生命的看法是:胎生众生的一期生命,主要来自于父缘、母缘与亲子因缘;入胎的近因,则来自其淫欲心。在佛法来看,淫欲心非善非恶,属于“有覆无记”(亦即:虽无善恶之记别,却会覆障真理);淫欲心又是来自“我爱”(梵?tma-sneha)与“无明”(梵avidy?)。职是之故,并无理由足资证明人类生命的“神圣性”;但是,胚胎生命是否已具足目的性而非工具性意义?答案则应该是肯定的。因为期待它存活下去的,已不只是父、母亲等旁人对胚胎的主观意愿而已,更强烈的期待来自入胎众生本身因我、我所执所产生的,本能的自体爱。
六、结论有关人类干细胞研究的伦理议题,笔者以为:最可怕的不是承认胚胎干细胞研究所涉及的道德之恶,而是自我催眠地强调此一研究在道德上的正当性。因为,只要还肯承认研究来源之取得,有道德上的重大瑕疵,那么,基于自我反省与舆论压力的迫切感,科学界就不得不加快脚步,研寻胚胎干细胞之外的替代方案。然则依“缘起中道”的观点,来看赞同与反对的两造,应该可以达成一个宏观的结论:面对着拥有强大发言权的医学界,与虎视耽耽于胚胎干细胞研究所潜存之庞大利益的商业界,宗教界联手“维护胚胎或胎儿权益”的强力坚持,未尝不是另一种的“生态平衡”吧!它所施展的舆论压力,随时激发著研究者作必要的道德反省,而且也在自觉或不自觉的情况之下,促成了当前未来“干细胞来源”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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