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深圳洛雪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语言选择: 中文版 ∷  英文版

行业新闻

昭慧法师:干细胞研究的佛法反省─以黄禹锡事件为例


南韩首尔大学黄禹锡教授的研究团队于2005年3月间向《科学》周刊提交一篇论文(6月刊出),声称他们已运用了十一名重症病患的体细胞与外界捐赠的卵子,以复制技术培养出胚胎并获取干细胞(stem cell)。然而经检举与调查,已证实:该十一株干细胞根本不存在,其相关研究资料纯属子虚乌有。

干细胞研究所关涉到的伦理层面非常复杂,最起码现阶段成体干细胞的数量与功能都无法取代胚胎干细胞。由于胚胎干细胞具有强大的分裂能力,而且可在培养皿中长期培养,因此,有人误以为:只要将胚胎干细胞大量培养,再分送给其他实验室培养,其来源即可源源不绝。实际上并非如此,以目前的知识与技术能力而言,仍然需要不断地制造新的胚胎干细胞,才能提供足够的数量,以供研究及临床使用。而从胚胎取得研究用的多能性干细胞,主要来自四种途径:1、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后的胚胎组织;2、人工生殖后多余的胚胎;3、以“体细胞核转植”(即复制)方式制造的人类或混种胚胎;4、专为研究用而由捐赠的配子制造出来的胚胎。此中除了第三种“体细胞核转植”之外,都有夺取胚胎(或胎儿)生命之嫌。复制更是一项极具伦理争议性的话题。医疗性复制(therapeutic cloning)虽然嘉惠病患的目的较无争议,但仍不免涉及胚胎来源的问题。复制胚胎之来源是卵子而非受精卵,看似免除了“摧毁潜在生命”的伦理争议,但其过程得让妇女全身麻醉以取其卵子,这多少会带来疼痛不适,而且冒着一点风险。这样即使符合“知情同意原则”,但是否符合仁爱原则与公正原则?不无疑义。

至于生殖性复制(reproductive cloning),则更是令人质疑其目的之正当性,而且在生物、心理、法律、社会、宗教各个层面已然引起了巨大的伦理争议。即使复制品是人以外的动物,依佛法而言,还是要站在“护生”的立场质疑复制对动物所带来的不可测风险,以及更根源的问题 ? 动物实验的成果即使能嘉惠人类,但是否有物种歧视的道德缺陷?是否符合仁爱原则与公正原则?

——刊于九十五年一月第七卷第一期《佛学与科学》半年刊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人:吴晨雪

手机:15602945134

电话:0755-32960208

邮箱:rosellebio@126.com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壹海中心1203室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
二维码